文明城市创建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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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力争2016年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
李军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怀化市创建省级 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送审稿)

 

2015年1月6日上午,市委副书记李军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怀化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送审稿)。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钱德喜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围绕建设“一个中心、四个怀化”的战略目标,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加快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16 年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到2020 年,把怀化建成五省边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和功能健全、生活便利、诚信友善、富有活力的生态中心城市。

李军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是今年市委的重点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关系到我市今年全年工作的落实,关系到怀化形象,关系到五省周边生态中心城市创建,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二要明确任务。各参与单位要明确专职领导负责和专干联络,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各个环境创建指挥部要对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对分阶段的任务要明确时间节点,把任务落实到每季度、每月、每周,便于今后工作的顺利推进。三要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要依靠、宣传、动员群众,要形成统一的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协调调度,各指挥部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点评,不断通报情况,督察组要加强督察考核。

(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