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畅通公路交通网络、确保市域内公路客运交通网络畅通的要求,我公司将加强沟通联系,逐步开通市与县、县与县的客运班线营运,开通情况请咨询当地汽车客运站(点击此处查看我公司所属汽车客运站联系电话)。
特殊时期,我公司对县际班线亦将实行实名制售、检票,采取流水发班方式,不再执行定时发班作业。敬请广大旅客理解支持。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旅客和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坚决遏制疫情,开通运行的车站将严格落实车辆通风、消毒及旅客体温检测、身份证查验的要求,也请广大旅客主动配合,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前来车站乘车,并服从车站工作人员、驾驶员及随车工作人员的安排。不佩戴口罩的、有发热症状的、不配合工作的、不服从安排的乘客一律不准乘车。
附: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节选):
三、旅行人员操作指南
(一)佩戴口罩、手套。旅行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旅行结束时及时弃用。有条件的旅行人员可选择佩戴手套,一次性使用手套不可重复使用,其他重复使用手套需注意清洗消毒,可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min,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然后常规清洗即可。
(二)手卫生。注意手卫生,旅行人员在旅程中应加强手卫生,旅程结束后需做手卫生。可选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
(三)注意保持距离。旅行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时,相互之间尽量保持一定距离。
(四)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日常情况下,听从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的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及时自我隔离,听从安排进行排查检测,不可私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