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老旧站场处置前期工作的招商引资等“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市纪律监察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的通知》要求,党委在会前进行了报备,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崔献刚参加了会议。这是纪检监察组通过会议监督的方式,加强 对“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的监督,把关会议议题、会上发言、明确的事项表态,及时纠偏纠错,不断规范被监督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
崔献刚在会议上提出,“怀化汽车南站和靖州汽车老车站的资产处置方式无充分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存在廉政风险、维稳风险,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方案”。集团公司党委会接受了这一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