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第二组巡察怀运集团公司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召开

4月13日,怀化市委巡察第二组巡察怀运集团公司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李佑长,市委巡察第二组组长舒清富、副组长李顺光及市委巡察组其他成员到会指导。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副部级以上人员,基层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郎建中主持会议。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市委巡察第二组对我司进行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巡察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纪律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履行巡察工作职责,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盯落实“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和执行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若干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会上,舒清富代表市委巡察第二组对集团公司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巡察组通过为期一个多月的巡察,发现集团公司党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廉政风险凸显等四个方面存在的15项具体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要求集团公司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如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邓文朝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市委巡察第二组的反馈意见一阵见血、切中要害、中肯深刻,对问题集团公司将照单全收,认真整改,不贰过、不回避、不拖延,全力巩固巡察取得的政治成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专门班子,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同时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市委巡察办李佑长主任传达了市委书记彭国甫同志在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专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强调,巡察工作要动真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对待巡察工作,加强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11次党代会和市第5次党代会精神。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落实好整改工作,建立好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整改长效机制。要敢于担当,落实巡察整改责任。要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格责任落实,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层层签订责任书。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党内和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