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分公司做好二胎政策宣传

近日,沅陵县计生办向县直各机关单位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文件中指出: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作为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接到文件通知后,沅陵分公司部分有二胎生育要求的职工纷纷前来工会询问。计生专干以此为契机,及时将新的政策和落实办法向分公司所有干部职工进行宣传和解释,并将马上要生育二胎的职工,给他们在第一时间办理了新的二胎生育服务登记表,让她们在国家新政策下顺利地生育二孩。

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并不是对计生工作的懈怠,反而在计划生育工作这一块抓得更紧。计划生育顾名思义:掌握孕情,调控人口出生。基本国策不变,所以我公司在孕检这一块反而更要下大功夫去落实。单位女职工比较多,工作也要做得更细致,对所有的职工孕情要了解清楚,要生得合法,合法生育,杜绝一切政策外超生情况,也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能共同配合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