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工伤鉴定小组作用 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是任何单位、企业都会出现的现象,也是员工较为关注的话题。我单位自加入工伤保险统筹以来,在职员工的这个问题就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程序步骤很清晰,准备材料、单位核实,交到社保局相关部门审批。而退休员工的工伤鉴定则是由我站的工伤鉴定小组来审核认定的。

在2月初,我站工会收到了一份工伤申请书,是我站退休职工原141车队员工老曾的。他曾于1970年6月发生工伤,伤残认定为腰椎压缩骨折,在2015年1月,他因腰痛入住怀化市三医院,医生诊断为因陈旧性骨折引发腰椎小关节功能紊乱综合症、腰间盘突出症、L4、L5陈旧性骨折、骨质疏松症,自费部分为5226元,他本人请求单位承担自费部分。

就此情况工伤鉴定小组于2月5日上午开会进行讨论,又向相关医生咨询,并反复查看其诊断书、病例记录、结算单等,一致认定老曾此次腰痛确系旧工伤复发,同意由单位承担其自费部分费用。老曾知道这个消息很感谢单位对他的关心和照顾。我站工伤鉴定小组的认真和仔细也得到员工的认可和赞扬。

(办公室  唐颖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