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政府召开春运现场协调会

新晃县践行十八大精神 “讲实效、办实事” 召开春运现场协调会

 

2013年1月26日,春运开始的第一天,新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志带领交通主管部门来我司检查春运开展情况,在听取经理姚拥军同志就我司春运工作的汇报需要相关部门协调的具体情况后,决定1月28日在新晃分公司召开春运工作现场协调会。

 

1月28日上午10点,李副县长召集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武装部、县物价局等八个部门的负责人在怀运集团新晃分公司会议室召开新晃县春运现场协调会。会上,对分公司经理姚拥军同志反映的情况:一是站前广场,进出站口黑面的、两轮摩的、私家车混乱摆放,私自揽客非法营运现象严重,秩序混乱;二是高速公路出口长途车饭店存在票贩子揽客、吊客、私自配给过境车辆,扰乱正常的客运经营市场秩序;三是客源高峰期请求公安部门进行治安秩序维护协助“三品”查堵工作等问题。

    

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现场表态发言,纷纷表示将根据各部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整治。

李副县长进行了总结讲话,并作出决议:一是由运管、交警、城管联合成立春运交通秩序整治执法队伍、对车站周边交通秩序进行整顿,打击非法营运;二是在车站外划定出租车专用车道,规范经营,禁止其他车辆摆放,违者进行抓拍处罚;三是在高速出口处有运管牵 成立春运检查站,打击票贩子非法营运;四是由县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车站辖区派出所抽调12人对车站治安秩序进行维护。李副县长表态:不给企业增加负担,以上产生的资金全部由政府负责,并要求相关部门在两天内完成准备工作,尽快投入运转。

 

通过此次会议,使我分公司今年春运成为历年来秩序最好的一次。车站内外管理有序,运行规范,按照“安全、文明、优质、有序”的要求,打造平安春运有了可靠的保障。这是也县委、县政府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企业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怀运集团新晃分公司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