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4日15:26,洪江分公司接到集团公司邓董事长指示,对严重违法超速行车的车辆必须坚决予以停班整顿,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超速行车违法行为发生。
当日16:00时,分公司经理、书记谌宏华立即组织召开有领导班子、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监督小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传达贯彻了邓董事长的指示精神,成立了以经理谌宏华为组长的整治超速行为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坚决遏制车辆严重超速的规定和措施。
会议决定,对多次严重超速的(湘N31580经营洪江至长沙、湘N31841经营洪江至常德)2台车,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第一,2台车从15日起停车停班,进行为时三天的整改。
第二,车辆承包人及驾驶员下车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分公司邀请洪江区交警大队民警上交通安全法规教育课。
第三,车辆承包人和驾驶员分别写出今后不违章超速的承诺书和保证书。
通过三天的整顿学习,严重超速违章的车辆承包人及驾驶员从思想上认识到严重超速违章会给社会、单位、家庭带来危害,从灵魂深处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都表示今后一定时刻做到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行车。
从近期的GPS监控记录来看,没有发现一起严重超速的违法行为。严重超速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取得了良好的安全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