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纪检人

王征军 提交于 2018-12-26, 周三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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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个子不高,坚毅的脸庞上镶嵌着两道宽宽的浓眉,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从镜片中透出的目光,总是那么自信,那么深邃,那么炯炯有神。他,就是我身边的纪检人——市纪委派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胡承龙。

胡组长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耐心敬业。记得2018年4月17日下午,驻市交通局纪检组要求我司对2014年以来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烟酒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限定在4月19日上午下班前上报相关报表。由于我司下辖的20多个分公司均零散分布在怀化各县市区,短时间内想要召集所有分公司的财务人员来清理相关报销凭证几乎是不可能的,且此时正值市委巡察第三组对我司进行巡察“回头看”时期,相关财务票证早已全部移交至巡察组办公室,任务这么繁重,时间又这么紧迫,怎么办?我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为不耽误信息报送工作,17日晚上10点多钟的时候,实在无计可施的我只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发短信向胡组长求助。胡组长得知这一情况后,他没有置之不理,也没有冷漠地“一刀切”,而是谦和地替我出谋划策。首先胡组长建议我司按年份对报销凭证逐一进行清理,先清理2017年至2018年的,然后再分别清理2016年、2015年和2014年的(如果实在来不及,这三个年份的可以推迟两天上报),同时为最大限度节约时间、提高效率,他建议我们分工合作,一组人马去巡察组办公室翻阅凭证,翻阅时只需将涉及烟酒的票据统一拍照,然后发送给指定人员,另一组人马在电脑前随时接收照片进行统计汇总......在胡组长的耐心点拨下,压在我心尖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此时已是晚上11点半了。之后的几天,经过所有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终于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相关自查自纠及信息报送工作。

胡组长是敬业的,同时也是严厉的。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胡组长朝我“吹胡子瞪眼睛”的情形。那是2018年8月24日下午(周五),集团公司党委拟于8月27日上午9点召开党委会,要我将《关于党委会前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备案的报告》交到驻市交通局纪检组去。根据上级纪委相关规定,我司凡是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的有关会议,应当提前2天报告纪检组,纪检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参会。拿着《报告》,我马不停蹄地赶往纪检组。“文件规定此类会议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报备,就是为了让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准备相关的资料,你们这次党委会要研究的议题很重要,也很关键,我们必须先进行讨论并派人参加,你们下周一上午就要开会,这个周五快下班才来报备......回去转告你们董事长,党委会延期举行。”胡组长斩钉截铁的话语中透着一股丝毫不容反驳的威严。8月28日(推迟一天),纪检组派副组长崔献刚同志列席了党委会,他在会上提出,“怀化汽车南站和靖州汽车老车站的资产处置方式无充分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存在廉政风险、维稳风险,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方案。”集团公司党委会接受了这一建议。

随着和胡组长打交道次数的增多,我对他的了解也越来越深。胡组长不仅谦和沉稳,工作负责,还敢于坚持原则,较真碰硬。为了切实减轻道路运输企业负担,减少相关人员的办事时间,2018年12月纪检组下发督办函,叫停检测违规收费项目,取消“怀化市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系统”,由运管所直接将数据上传“三级协同”系统,并对怀化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领导班子进行约谈......在我们纷纷为胡组长务实又接地气的工作作风点赞的时候,胡组长微微一笑,“纪检工作其实就是代表公平、正义......我就是来得罪人的。”

一年来,胡组长勤勉负责的态度润物无声地感动着我,勇于担当的精神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我深知是什么支持他在这条光荣的道路上无畏地前进,那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忠诚,更是一种感召和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他为榜样,努力前行,为集团公司审计监察事业的深入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