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选聘机关北院专项法律服务代理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怀化湘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至7月20日决定对机关北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121户被拆迁户补偿安置协议履行之法律分析选聘专项法律服务代理机构。
二、终止原因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不足3家,按照《怀运集团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规定》【2020】211号文件规定此项目流拍。
三、公告时限公告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即2021年7月21日至7月23日)。
四、凡对本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怀化湘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湖南怀化公路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楼
联系人:何昊天
电话:1820745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