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月泉水务有限公司年生产20万吨包装饮用水项目部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明月泉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湖南明月泉水务有限公司年生产20万吨包装饮用水项目部分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明月泉水务有限公司年生产20万吨包装饮用水项目部分设备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 SZJXHH2020-029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包一:24000BPH小瓶线后端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套

1825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02

包二:4升-12升一次性桶线吹灌旋主机

详见招标文件

1套

3500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03

包三:不干胶贴标机

详见招标文件

2台

770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0年 12 月24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城市中央大厦B座东1513、1515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包/份。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④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至少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⑥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包含彩印件1套)。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 1  8  14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城市中央大厦B座东1513、1515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怀运集团(http://www.hhglys.com/)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刘女士                      

      话:18774589991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湖南明月泉水务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路

  系  人:谢先生

      话:139745012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城市中央大厦B座东1513、1515室

  系  人:刘女士                   

      话:0745-2210959 18774589991

电子邮箱:1969638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