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文号
国发〔2017〕1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2月3日
实施日期
2017年2月3日
时效性
有效(未过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是重要的服务性行业。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国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快速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较好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总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13.4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6倍,高速铁路营业里程、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沿海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数量均位居世界第一,天然气管网加快发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形成。铁路、民航客运量年均增长率超过10%,铁路客运动车组列车运量比重达到46%,全球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十位的港口我国占7席,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长50%以上,城际、城市和农村交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场站一体化衔接水平不断提升。高速铁路装备制造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电动汽车、特种船舶、国产大型客机、中低速磁悬浮轨道交通等领域技术研发和应用取得进展,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高,交通重大工程施工技术世界领先,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实现全国联网,新能源运输装备加快推广,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铁路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大部门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交通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化,运价改革、投融资改革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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