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党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党纪处理决定暨警示教育会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近日新晃分公司党支部召开党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警示教育会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党员王剑2021年1月酒驾案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程序讨论表决通过了王剑同志处分内容接着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法规,增强全体党员的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剔除心存侥幸的心理,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事件的发生,做到警钟长鸣。

最后会议要求全体党员一是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从警示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筑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思想底线,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二是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坚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摆正位置,杜绝侥幸心理。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不断强化教育管理。做好常态化提醒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着力营造国有企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