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近日新晃分公司党支部召开党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警示教育会,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党员王剑2021年1月酒驾案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程序讨论,表决通过了王剑同志处分内容。接着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法规,增强全体党员的法纪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剔除心存侥幸的心理,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事件的发生,做到警钟长鸣。
最后会议要求全体党员一是要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要从警示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筑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思想底线,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二是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坚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摆正位置,杜绝侥幸心理。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不断强化教育管理。做好常态化提醒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着力营造国有企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