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怀运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文号
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2019年1月28日
实施日期
2019年1月28日
时效性
有效(未过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7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严肃而又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深刻反省,提高认识。

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地指出了我公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指出了在上一轮巡察整改中落实不力的问题,全面深刻地揭示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切中要害,从思想深处给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带来极大触动。集团公司党委完全赞成、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落不落实、到不到位,直接反映出党委班子政治意识强不强、政治方向明不明、政治导向准不准,关系到企业政治生态重塑和企业改革发展前途命运,必须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决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以砥砺前行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把推进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突出从严、突出治本,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打赢整改“攻坚战”。

(二)高度重视,快速反应。

3月7日,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和党委工作情况汇报会结束后,当即召开党委通气会,研究下一步工作,强调配合巡察“回头看”的工作纪律。3月1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一轮整改反馈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3月29日,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项工作会议,就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制订若干制度和措施的建议。6月28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下午,召开党委会,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党委成员认真分析了上一轮整改中存在的不落实不到位问题,一致认识到此次“回头看”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都表示要高度重视,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进行整改。会议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同时,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度统一思想,坚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首要位置;坚定整改决心,细化工作落实,严格对照标准要求,紧贴企业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加强调查研究,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三)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小组成立后,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2个问题、27个表现、73个事例,结合上一轮巡察整改未落实的问题一并进行了逐项梳理,列出了问题清单。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为两大类,一是必须立整立改和限期整改到位的;二是需要较长时间分步落实或多方合力整改的,详细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根据问题清单,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压实责任,制订了整改责任清单。集团公司上下联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逐项制订整改落实措施。7月9~10日连续两天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事项,重新调整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由五名党委委员担任组长,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日常工作。并形成了巡察“回头看”整改措施意见和整改工作初步方案。提出了“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强化了组织保障,制订了整改步骤、任务、责任、时限和措施;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明确了党委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安排分别负责整改事项和分管部门、联系单位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关各部室和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各负其责,按照分工安排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全力督导推进,狠抓整改实效。

集团公司党委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强化“四个意识”、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检验,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全面全过程督导推进。

7月15日起,根据整改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情况,集团公司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和整改调度推进会议1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重点把握整改工作进度、解决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在整个“回头看”整改过程中,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并亲自担任党委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组长,到相关部室和单位进行督导,了解情况,谈心谈话,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按照责任分工,带领其他四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布置整改任务,强化日常检查督导,严格把控整改进程和整改效果。同时,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逐级推进、层层压实,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截止目前,73个具体事例已销号68项,整改落实率达到93.2%,全司共清退违纪违规款项58.13万元;清收各类借支205.97万元;补缴个人所得税22.56万元;制订制度22项,修订制度10项,形成党委决议39项,下发专项整改文件44份;清查党员档案33份、干部人事档案159份;核查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643人次;进行诫勉谈话4人,组织调整5人,对8个单位和10名干部职工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违纪违规人员22人次,其中党纪处分4人次,政纪处分18人次,经济处罚9人次;在保险公司就业涉嫌利益输送的领导亲属已有5人自动辞职。其它应予清收的违纪违规、逾期借支、拖欠社保费用等款项正在按计划分期追缴。

二、对照“回头看”反馈意见,在整改工作上规范程序、加强跟踪、高效办理

对于具体问题的整改,集团公司上下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到位是渎职”的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坚持从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担当上认识和解决巡察反馈问题,自上而下量化压实任务,自下而上反复审查把关,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动真碰硬、举一反三的决心和勇气,结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巡察组移交的其它举报件,一并通过全面细致、深入扎实、实事求是的调查核实清理整改,有效确保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和所提意见件件都有回应。截止到目前,凡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其它需长期坚持的也都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不力方面

整改思路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坚决落实具体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建立长效机制。

1.关于“整改不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本次整改,党委认真地对上轮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虽然在整改落实上有一定的进展和成效,其中一些具体事例也得到整改,但总体上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集中采购和基本建设领域整改力度还很不够,且在本次“回头看”时被再次指出,必须结合本次“回头看”,合并“同类项”,找准问题,深挖根源,分别研究制订进一步整改的具体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一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目前,73个具体事例已有68项整改落实到位或写出了专题报告,有5项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中。整改落实到位的也要深挖根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订预防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2.关于“重点问题拒不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本次“回头看”整改,党委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提高认识,狠下决心,采取过硬措施,动真碰硬,针对重点人、重点问题、重点项目,一一查明事实,深挖根源,集团公司领导带头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到位。特别是对大宗商品、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存在利益输送的,坚决予以了纠正;对涉及建设领域的问题,逐项认真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大力度推进落实,对我公司不起主导作用的项目,收集相关资料,如实说明了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与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积极促进问题解决。

(二)党的领导严重弱化方面

整改思路是狠抓党委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制度程序规范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全面”,切实巩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路线、方针、政策变形走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修改,制订了《2019~2021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加强和改进学习,防止流于形式;二是对过来学习中的缺漏进行了补课;三是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班和2轮闭卷考试,党委书记上了专题辅导党课;四是围绕“抓重点,补短板,求发展”,围绕巩固运输主业,针对高铁冲击下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升级组织开展了2次调查研究,召开了2次大型经营生产分析专题研讨会;五是对《投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改变过去那种在开发建设上“摊大饼”占用大量资金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做法。六是明确“转型不是转行”的理念,理清“抓改革、强党建、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惠民生”的新发展思路。“抓重点”,落实加强国企经营管理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巩固和发展道路运输主业,着力实施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客运和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大力推广新能源技术降低运营成本,大力推进“互联网+客运”,强化营销和发展网约车、城际快线等新业态,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吃、住、行、游、娱、购”全产业链,并与全国旅游集散中心联盟合作对接。“补短板”,不断改革和强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弥补资金、人才、技术、体制机制短板。“求发展”,紧紧围绕道路运输主业,发展配套或是相近、较为熟悉且有一定把握的汽车维修、食宿、驾培、物流、小件快运、商贸、汽车充电服务、撬装式加油等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发展;七是对集团公司存在的内部矛盾积淀、体制僵化、机制落后、人才断层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订《基层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备案管理办法》,落实基层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制订和修订《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和《报账制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实行“非生产性资金报账制”;停止执行“劳务用工派遣工制”,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通过上述措施,严格层级管理,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统一集中控管,扭转失控局面。八是逐步推行网络办公,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九是下一步还将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推进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和转型升级,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企业的改革发展来化解各类矛盾,努力营造外则合作共赢竞争有序、内则团结奋进共谋幸福的和谐氛围。十是加强人才队伍梯队化建设,制订了《公开选拔人才工作暂行规定》、《后备干部推荐培养管理暂行规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关键岗位轮岗交流暂行规定》、《2019-2021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修订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若干规定》。十一是对相关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分类进行处置。停止了五强溪新站、辰溪新站、沅陵物流园等项目,暂时搁置了怀化综合枢纽站二期工程,原则上三年内不再上马新站建设;对燃气公司正在进行清算;暂停新晃物流园建设,下一步将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完成项目建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新天地、机关北苑、石门厂、壹线国际等项目,在详细说明情况的同时,加强同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推动问题解决。今后要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科学决策,谨慎投资,强化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让上级放心,让广大干部员工放心,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大局。

2.关于“党委核心作用未发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了公司章程,充分发挥党委在国企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厘清党委会和董事会的关系,切实保证“三重一大”事项党委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前置程序的执行到位,使党委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贯彻和体现。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监事会有效监督、经理班子具体落实的作用。建立了党委会研究重大问题逐项表决制度。对非党委委员列席党委(扩大)会议进行了规范,建立了候会制度。明确党委会议由专人记录,对党委会议议题、发言内容、表决结果和决议进行全面真实客观准确的记录。二是责成基本建设项目部对怀化综合枢纽站等五个站场的建设投资进行了清理,深刻认识到,对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必须要把握方向,统筹全局,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重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充分考虑投资回报和企业承受力,做到“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事”,同时切实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对已在实施的建设项目的报建手续、工程招投标、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合同执行、工程款拨付等各个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重新修订的《投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此进行了明确,力求对“四资一项目”管理规范到位,把责任落实到集团公司领导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企业的改革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尽管集团公司多年来在增进员工福利待遇上做了一些工作,2016年进行了一次分配制度改革,职工工资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受历史欠账和企业效益增长放缓甚至下滑影响,职工收入仍然跟不上社会经济的发展,且同集团公司高层薪酬相比,心理落差较大,实际获得感不强。下一步要继续积极探索和深化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改革,促进企业经营效益提升,努力建立职工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并继续通过对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优化用工结构、减员增效等多种有效手段,切实提高员工待遇,凝聚人心。持续加大对职工的关爱特别是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继续开展送清凉、送温暖和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了职工定期体检制度,着力帮助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温暖人心。四是党委、纪委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干部教育管理力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滥用职权、中饱私囊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通过以上措施,达到“保民生、解民忧、化民怨、顺民意、得民心”的目的,努力为企业改革发展凝聚攻坚力量。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刻认识到,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和领导制度,也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在新形势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坚持和健全“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提高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水平的重要原则,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科学决策、避免决策失误的根本保证。无论是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还是党政联席会,无论是集团公司还是基层,在重大问题议事决策上都要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市管干部分工调整报备的规定,研究制订了《党政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和《基层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备案管理办法》,修订了《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制度层面明确了会前准备工作要求,明确了会中议事表决程序,强化了会后监督执行落实,防止在重大事项和人事安排上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和“临时动议、仓促定事”的问题,有效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投融资和基本建设相关管理规定,对重大项目决策,由职能部门先行调研,拟定方案,或通过第三方进行资金来源、项目实施、项目风险、社会矛盾评估,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加强工程项目全程审计,集中力量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四是今后还要加强党委会成员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党委会成员对决策事项有不同意见时,要勇于表明观点和态度,并充分阐明理由。党委主要领导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善于求同存异,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或发生争议,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无人负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巡察“回头看”,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一是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牢牢抓在手中、扛在肩上,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思想引领,坚决同歪风邪气作斗争。二是制订了《舆情管理与处置暂行规定》和《舆情应急管理与处置预案》,建立网络舆情回应制度。整改期间,对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红网论坛上出现的涉企网帖,加强同市委网信办的工作联系,及时进行了回复。三是对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和司属各单位创建的以工作交流为主要目的的微信群、QQ群进行了全面清理,制订了《即时通讯工具群组管理办法》,加强对工作群组的管理,并对集团公司员工自发创建的各类非工作性质的、以本企业员工为主体成员的内部交流群组,提出了“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和“在信息交流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的政治引导。

(三)党的建设严重缺失方面

整改思路是严格按照国企党建工作要求,以强化履职尽责为重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以落实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标准为抓手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根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并通过进一步理顺职权、明确责任、压实任务、严格考核,确保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的党建主体责任真正执行到位、各种问题乱象真正清查整改到位。

1.关于“党建责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尽职、不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主业意识,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解决党委领导班子分工管理中越位、错位、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制订了《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引导企业领导干部走出“重业务轻党建、重发展轻廉建”的思想误区,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制订了《基层党建“双述双评”工作实施细则》和《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对基层党建廉建的考核。今年以来,党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调查核实,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实行“双述双评”,述职评议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同时加大了对基层党建廉建工作的日常考核,并与领导班子月度绩效挂钩,初步实现了“以考促建”的目标。四是要在严格执行《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五同步”规定》的基础上,对机关机构改革和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深入调研,探索党建廉建工作同企业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建廉建就要延伸到哪里,防止党建廉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

2.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订了《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将普遍要求和试点示范相结合,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明确规范,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制订了《2019~2021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改进和丰富党建活动,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增强党员教育的实效,加强党员监督管理,增强党员意识。二是各支部按规定重新确定了党员的党费缴纳基数,核算了党费缴纳标准,并将缴纳党费作为各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一项必选动作,党费收缴难的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解决。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教育,使缴纳党费成为党员增强党员意识的自觉行为。对一些退休党员由于身体不好、居住外地等原因,确实存在不能按月缴纳党费的情况,要求各支部加强联系,探索通过银行转账或由其亲人代缴等方式交纳党费,至少每季度或半年交一次。对确实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经个别申请、支部讨论、公示无异议、党委批准后,给予减免。三是对17份入党志愿书进行了审查,发现个别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时实到会党员人数不足半数、预备期满转正时间相差20多天等瑕疵确实存在,决定对负有责任的2名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对时任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在相关单位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根据表决结果,2名同志的党员身份得到确认。三是要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进一步核查党员档案,逐批次进行清理规范。四是要按照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结合企业实际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规范党建工作各项程序,加强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严格规范入党程序,规范整理入党材料,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符、任人唯亲”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反思,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和用人观,净化选人用人的政治生态,修订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若干规定》,致力于规范重点环节,严格民主程序,加强审核审查,杜绝干部选拔任用的随意性,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制订了《公开选拔人才工作暂行规定》,致力于不断扩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范围,提供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平台,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人才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制订了《后备干部推荐培养管理暂行规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规定》、《关键岗位轮岗交流暂行规定》等制度,着力解决“重要岗位固定”和“干部队伍断层”的问题,防范廉洁风险和利益固化,加强人才梯队化培养引进,形成良性循环。二是对“任性提拔干部,一些批次干部人事任免没有党委会研究记录,直接在董事会上宣布任免结果”问题进行调查,经核实,系2016年4月集团公司机关及实体单位三项制度改革,对机关及实体单位中层干部实行“先免后任(聘)”,党委和行政分别行文对相关干部进行重新任命和聘用,除个别同志属于平级调整外,几乎都是任(聘)用的原职。同年5月,又以怀汽劳人〔2016〕87号文件对中层干部任期制作了暂行规定,以配合此次改革,使中层干部任期与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任期同步。三是对2名在任用中有疑似问题干部的任职经历、任期经济责任、现实表现等进行了调查核实,决定对其中1名干部降职使用。四是对1名违纪干部的违纪事实及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了核实。五是对1名违纪干部处理过轻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决定追加解聘其行政职务的处分。

(2)关于“人员在编不在岗,增加企业负担”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责成人力资源部门,以有利于企业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根本,坚持“减员增效”与“吸收新鲜血液”相结合,加强和改进员工招聘工作,加强对人力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规范管理,扭转基层单位各自为政、招录随意、管理失控的局面。二是严格人事工作各项流程管理,及时进行清理纠偏工作,加强督查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三是制订了用工总量控制目标,规范用工招录程序,终止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并已做好对488名劳务派遣人员按规定程序实施“转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开展“上下班制度散漫”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从8月1日起,对一些单位下午不上班减发绩效工资以节约开支的做法进行了规范。五是开展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区别停薪留职、离岗休息、外借人员、组合下岗发生活费人员等不同情况的人数和原因等,制订相应的对策,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解决问题,务求实效。涉及领导干部亲属的人员,先行清理。六是责令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于9月16日前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各单位原办法缴纳标准缴清以往所欠社保费用。此后,所有在编不在岗人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托管协议,由个人全额承担所有社保费用,逾期不缴者或不愿签订托管协议的,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

(3)关于“干部人事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停止执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制订了《劳务派遣工择优转招企聘工实施细则》,对现有派遣工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考试考核,经考核合格且企业确有需要的,招录为企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不需要的予以清退。二是对159份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按规定将职务变动和奖惩资料等应当入档的材料全部规范入档并编制目录,同时对大专以上学历干部的学历证书进行核查。先行重点核查了2名同志的学历证书。今后,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要加强对入档资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甄别力度。

(四)全面从严治党严重不力方面

整改思路是从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自身抓起,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重点整治“四资一项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彻底查清问题、查实责任、严肃处理、清退到位,彻底杜绝执纪不严、违纪不纠、管理松弛、弄虚作假现象的再次发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企业落地生根。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同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签订责任状,同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对照责任清单厘清责任,将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按照“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落实,并按规定对领导分工调整情况向市委进行了报备。四是规范权力运行,严守主体责任规矩。党委和行政研究出台了多个制度文件,围绕民主集中制、民主议事决策和专项管理制度的实施,从管人、管事、管钱、管项目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五是加强有效约束,强化主体责任监督。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积极发挥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六是强化责任追究,本次整改中,针对违纪违规干部处理过轻的问题,按照还原事实、分清责任的原则,依纪依规加重了处分,对新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从重进行了处置。七是切实纠正“企业特殊论”错误思想,增强担当意识,切实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各自负起责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八是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企业经营、资产处置、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分类分步骤力求全面整改到位。九是对企业各方面特别是“四资一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党委勇于面对,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全面清理,领导带头整改,并坚决支持纪委依纪依规办案,严禁影响、干预纪委办案,对相关违规违纪案件加大追责力度,实现管党治党由“宽松软”向“严紧硬”的转变。

2.关于“监督问责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增强纪委抓监督执纪的主业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摒弃“企业特殊论”的影响,深刻剖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根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教育监督管理体现在日常,让问责武器经常使用,该批评就批评,该处理就处理,对同志负责,对企业负责,对事业负责。二是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没有例外,国有企业决不能置身事外,“企业特殊论”是极其错误的思想,要把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提高到落实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高度,始终把党章党纪党规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三是针对“不敢担当,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对2013年以来所办案件(含举报件)进行了清理。从清理情况看,确实过来办案中客观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追责不力、处理不严,致使类似问题一再发生,本次整改中,都一一进行了纠正,对2人追加了组织处理,对1人及时进行了调查给予了党纪和行政处分,对1人继续扩大调查。并将进一步克服“内部人”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案必查,有错必纠,违纪必究、问责必严,让纪律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关于“执纪不力,2012、2013年职工合伙盗油事件”,党委研究认为,当时处理确实偏轻,主要是考虑到涉案人员多为道路运输生产一线客运车辆驾驶员,处理重了,怕影响行车安全和生产经营,且当时集团公司油耗考核制度确有缺陷。党委针对此案作出了从轻稳妥处理的决定,既确保收回了全部经济损失,也对相关责任人起到了惩戒、警示作用,保证了安全形势平稳和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之后,集团公司修订了燃油考核管理办法,科学合理设置燃油消耗定额和节油奖励,调动了驾驶员节油降耗的积极性,同时完善加油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和纪律建设,加强稽查工作,杜绝了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今后,要把防微杜渐工作做好,在监督执纪上坚持运用好“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解决好全面从严治党“大多数”的问题。

针对“监督乏力”的问题,集团公司纪委今后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完善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主动查堵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廉洁风险。要参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各级国资委关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相关办法,制订和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严格把关,并自觉履行报备程序,主动接受上级监督。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涉嫌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涉嫌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的36.36万元,决定剔除2013年春运总结暨生产例会会议费用5.54万元后的30.82万元,由集团公司纪委查明参与人员,全部予以清退。目前正在积极清退中。

(2)关于“公款购买高档烟酒、茶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机关违反廉洁规定,在接待中购买的高档酒和茶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购买1000元/瓶的飞天茅台酒6瓶,超标部分款项3000元现已清退。二是芷江分公司2015年以来签单烟酒18.79万元用于业务接待,党委决定对涉嫌违规接待和其它问题的主要责任人先行免职,进行了立案调查,与其它案件并案处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解聘行政职务,责成其追回违纪款项3万元,其经手的香烟2.25万元及超标酒1.02万元由其个人清退;对涉及的1名经办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解聘行政职务;因另1名经办人已病故,免予追究责任。

(3)关于“涉嫌滥发补贴,数额巨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责成安全部、财务部把历年来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情况摸清,列出清单。据统计,2013~2017年安全生产经费列支2178.25万元,其中发放的各类安全奖490.73万元(含2017年发放213.92万元),均系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驾驶员安全考核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安全行车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给予的表彰奖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安全经费使用相关规定把握不准,开支渠道不规范。经研究,考虑在3~5年内,分期列入运输成本,返还到安全生产经费中。二是拟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经费的计提、使用范围、审批程序,规范安全奖励的等级、标准和占安全经费总额的比例限制等,并严格执行。

3.关于“企业管理混乱,廉洁风险巨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负债累累,企业运行艰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体制、制度,完善投融资和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建立风险预判机制,着力防范经营和投资重大风险。二是叫停尚未开工建设的部分项目,如五强溪新站建设、辰溪新站建设、沅陵物流园项目建设;三是对部分开发项目实行招商引资,如新晃物流园项目;四是经市国资委批准同意,依法依规加快闲置资产处置,在前期处置和拆迁补偿中实行招商引资,以闲置资产的处置所得资金用于偿还负债,降低负债率,消除违约风险;五是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应由各级政府拨付的各类资金;六是加大资金控管和筹措力度,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作用;七是巩固运输主业,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创新旅运结合业务新模式;八是加大调研力度,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九是抓好安全生产,防范安全风险,维护稳定大局。

(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涉嫌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责成基本建设项目部按照还原真相、实事求是的原则,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动真碰硬的决心和勇气,把近年来所有基建项目招投标的全部环节(包括立项、招标核准、评标程序、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签订)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发现石门大修厂棚改、机关北院、壹线国际商业街、宏运新苑、龙潭汽车站附属工程等五个项目招投标确实存在招投标不规范、工程款项拨付不规范等问题,逐一写出了专题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今后要坚持科学民主议事决策,制定和完善制度,明确招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加强监管,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系统地学习国家各项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三是对市委第三巡察组移交的宏运新苑业主反映“湘运房地产公司未办理房产证”等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四是深刻吸取重建设轻管理的教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权限标准等,切实加强工程计量工作和拨付款管理。对宏运新苑项目和沅陵南站土石方、挡土墙工程项目拨付款存在的问题,逐一写出了专题报告并进行整改,对不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款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

(3)关于“草率投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燃气公司合作情况、购置33台燃气车和33台电动车进行了调查,核实实际资产损失为70.33万元。二是请第三方对燃气公司开展清算,将根据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对省燃气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保障靖州33台燃气公交车运营期间正常加气造成的资产损失进行索赔。三是今后要深刻吸取教训,对各类合作,要充分论证,谨慎决策,增强前瞻性。四是增强依法依规依合同办事的意识,对重大项目的合同文本要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合同平等、互利、公平、合法。

(4)关于“棚户区建设停滞不前,安置过渡费用惊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石门大修厂、壹线国际、机关北苑等棚户区改造项目,逐项收集资料写出了专题报告。对石门大修厂项目,加大汇报和联系协调力度,尽快办理完成前期手续,积极推动复工。经过努力,市政府相关部门计划于2018年9月就该宗土地进行招拍挂。对壹线国际项目,集团公司为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督办函的要求,先行垫付安置过渡费用1043万元和农民工工资300万元,现正积极向政府汇报,同开发商联系协商,想办法解决相关问题。对机关北苑,加大汇报联系协调力度,加快项目运转,待依法依规完成土地出让等前期手续后,集团公司将派出管理团队对该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以确保项目早日完工,消除不稳定因素,减轻公司资金负担。该项目地块地上附着物拆除及征收成本核算现已完成,其中565㎡控规调整程序已启动,其余地块出具了规划设计条件。今后,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管理控投机制,完善工程的成本管理控制及风险预见可行性分析。

(5)关于“资产管理极为混乱,公产私授、损公肥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责令沅陵分公司健全完善门店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基础管理台账,对门店资产和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清理、归档,确保“颗粒归仓”。对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二是要求长客分公司将壹线国际所欠门面租金列入财务账目,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中心报备,将所有欠款一并纳入壹线国际对集团公司总欠款中进行清算。三是责成相关单位将未建列资产的新天地26楼写字楼、新晃分公司商住楼门面等全部建列固定资产账卡。四是对“门店租金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了调查,提前终止了原租赁合同,重新组织了公开招标,年租金有不同程度增长;对相关领导人员的问题进行了澄清。五是拟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各类固定资产新增、使用、调拨、折旧、处置及其损益情况的管理。六是拟对司属所有土地、房产、门面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未列入资产的要全部按照规定列入资产;七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督促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合同,负责任地按合同清缴各类营收及欠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八是要加强财务管理,所有收入一律入账,不得有直接核减收支差、冲抵账目、招待费用和其它零星费用等情况。九是对安江客运分公司违法转让塘湾汽车站土地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十是2016年原宏运公司欠收租金14万元,现已收回7万元,承租人承诺在11月1日前还清剩余的7万元。对涉嫌违纪的人员已于2016年给予了党纪和行政处分。十一是对溆浦分公司以租金抵账的情况进行了反复核查,涉及干部职工17人,其中违规用烟接待费用1.03万元已全部清退,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经济处罚。对溆浦分公司2015年~2017年门面租金进行了清理,责成该分公司催收欠款12.26万元。下一步,对该分公司其他年份的门店租赁管理、租金收缴、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全面清理。今后,要加强财务管理,所有收入一律入账,不得直接核减收支差、冲抵账目、招待费用和其它零星费用。

(6)关于“财务混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订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报账制管理制度(试行)》,针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清查落实,加强财务管理,对基层单位非生产性支出全面实行报账制。二是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强化集团公司对基层单位的财务和资金控管。三是对财务人员定期开展财经纪律、法律和业务培训,拟于今年四季度举办多期财务人员培训班,聘请财务专家讲课,传授知识和技能,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四是加大财务检查、内部审计力度,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违规违纪,防范财务管理风险。五是对往来账情况进行清理,将芷江老站处置款、洪江政府补助安置款往来,分别按规定计入相关收入。六是严格执行业务接待制度,强化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费用支出,取消商务接待用酒签领制,严禁超范围开支现象再次发生,杜绝违规违纪行为。七是对“办公费”“业务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进行了全面清理,追缴违规接待用酒款42556元;基层单位违规报销业务招待费用涉及8个单位26笔开支20714元,责令相关单位负责人全额追缴到位,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单位时任财务科长每人经济处罚200元。2014~2016年以烟发票报销业务招待费11.53万元,全额清退;其它以烟酒发票报销业务招待费59.6万元,按照20%的比例清退。八是对各类全司借支情况进行了清理,未及时归还的查明情况,限期追回,属于周转备用金的按规定先按期归还再重新借支,规范借支和还款手续。截至2018年5月15日,全司已归还行政借支205.97万元。重点对原货物快运分公司借款150万元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重大风险进行了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九是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进行了清理,涉及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共22人次,由当事人对超标部分8665元全部进行清退。十是对2014~2016年以“提取防灾防损费用”名义领取、发放的安全奖,除退休、离职、死亡人员外全部进行清退。其中,集团公司领导领取的部分已全部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上缴财务,机关其他人员领取的部分以现金缴纳或分期用2~3个月时间从工资中扣回的方式追缴到位,司属各运输单位相关人员领取的部分也将陆续追缴到位。

(7)关于“擅自发行企业债券”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年度对2007年以来为解决企业资金需要而发行的三期企业内部债券本金和利息进行了清理。二是在2016年巡察指出问题后,集团公司已于2017年3月将所有集资连本带息全部清退。三是今后筹集资金都必须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进行,重点防范各类风险。

(8)关于“偷逃国家税收严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由财务部门邀请财税专家对相关情况进行清理核查,确属偷逃或漏缴国家税款的,一律按规定补缴相应税费,对不正确、不规范的财务管理操作方式进行全面纠正。二是今后要通过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和会计事务咨询,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加强税务统筹,站在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实现涉税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

4.对“廉洁风险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1)对“以保谋私,涉嫌利益输送”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是鉴于第三方代理公司在招标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严谨现象,集团公司拟于2018年9月中旬前启动新一轮车辆保险乘客意外险招标工作,在招标结果生效的同时,提前终止同现有的2017~2019年车辆保险乘客意外险合作协议。二是对保险返点问题,由安全和财务部门整理相关资料写出了专题报告,今后要严格按照保险法和保监会有关规定执行。三是领导同志带头,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在有业务往来保险公司就业的主动辞职。目前,4名同志的5名亲属已于2018年8月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辞职。

(2)对“未依规进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整改落实的情况。

经调查核实,服装采购和充电桩安装均不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但均按照集团公司内部规定进行了招标或比选。其中,2017年服装采购实际是2016年所发生的采购项目,2016年7~8月由第三方代理对外公开招标后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从2016年8月中标单位开始服装制作,直至2017年初才陆续交货、付款,因此在财务资金支付显示为2017年发生。关于充电桩安装,2016年8月5日,集团公司召开内部比选会议,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通过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后报名的四家专业电力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了内部综合评价比选,选定了三家入围集团公司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由物资供应处分别向入围企业发出报价邀请,之后收到两家工程报价预算,最后选定报价低的企业为施工方。今后,要按照市国资委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企业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管理。

(3)对“涉嫌用公款缴纳个人所得税”整改落实的情况。

针对“涉嫌用公款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党委高度重视,责成财务部门对2013年~2017年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列出清单,全部由相关领导个人进行补缴,限期办理完毕。经调查核实,主要是主要是财务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人工计算与税务系统自动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缴纳不及时。致使2013~2015年公司为领导班子成员垫付了少部分个人所得税。2016年1月~2017年8月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所得税一直扣而未缴,2017年9月起,已按月实扣实缴。2018年8月17日公司进行了纳税更正申报,减去已扣税款,公司先行垫付了部分税款。两项垫付款均已于8月31日前向个人追缴到位。

三、不断巩固深化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推动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整改过程中,在研究整改措施的同时,党委作了深刻反省,巡察和“回头看”指出了我公司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上存在的大量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党的领导严重弱化、党的建设严重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严重不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集团公司党委深刻吸取教训,着力强化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的运用,更加注重对各种问题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的研究分析,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规范。通过扎实的整改,党委班子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提升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问题、维护团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担当勇气和创新意识,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显著增强,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企业资金紧张局面仍将在一个时期内持续,改革发展转型升级依然受到较大制约,拖欠工资和承包车辆费用仍将持续,加之棚户区改造项目周期过长,不稳定因素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许多矛盾在一定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在这样的关键时刻,集团公司党委更加需要保持清醒、保持定力、保持节奏,再添措施、再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企业的改革发展。

一是要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对两轮整改过程的不断反思,集团公司党委充分认识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绝不只是喊在嘴上、写在纸上,一定要实实在在地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党委必须高站位、明方向、正导向、识来路、问归途,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发展首要原则,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彻底破除“企业特殊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企业各方面各层级、贯彻于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党委将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的锤炼,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讲纪律守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四个不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和监管;集团公司纪委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持续不断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执纪,重点关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充分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拟于9月下旬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分析和勇于承担过来在管党治党中履职不力的责任。同时,诚恳地接受上级组织的批评教育,并请求上级对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应承担的领导责任和纪律责任进行严肃追究。

二是要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集团公司党委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四资一项目”运行中存在的廉洁风险,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从党委班子做起,带头落实,真抓实做,继续在工作部署、任务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环节健全具体制度和保障措施,加大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督办落实、追责问责力度,督促集团公司各党支部及各单位“一把手”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其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集团公司纪委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紧紧围绕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推动和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摒弃“老好人”思想,切实加强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监督,敢于亮剑,真正把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对违纪干部职工动辄则咎、严格问责,对拒不执行党委整改决定的,一律停职或勒令其辞职,再进一步调查作出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三是要不断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将进一步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将巡察“回头看”整改与完善集团公司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依法治企、从严治企,不断完善企业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篱笆,堵塞管理漏洞。稳步推进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权力界限和决策程序,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全司干部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纪党规和集团公司本次整改中制订修订的各类制度进行学习、培训,务求入脑入心,增强规矩意识;在制度执行上要动真格、出真招;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干部选拔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防止用人失察和选人用人不讲原则;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各类奖励和津补贴的发放;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法纪意识,增强自律意识,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严格把好关,做到按章办事。

四是锲而不舍抓好持续整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属于立行立改的,坚决按时间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属于分阶段落实的,坚决按进度跟踪督促到位;属于长期坚持的,坚决着眼长远落实长效机制。党委将以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契机,继续坚持对照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深挖根源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注意总结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制度,扎紧权力的笼子,坚决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推进集团公司全面建设结合起来,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优化公司治理结合起来,努力使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成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创新、持续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加油站”,有效促进集团公司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安全稳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2262428;邮政信箱: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238号怀运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电子邮箱:hyjb2262428@163.com。(中共湖南怀化公路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